如果要是以动物自比,在不加思索的前提下,首先跳出来的会是鹿,理性思考过后,应该是狗。 我喜欢鹿,那种身上有着梅花样的斑点儿,分着叉竖立起来很有型的犄角,眼睛很有神的鹿。她不会让人有逼迫的感觉,但她很有灵性,似乎将要走近,抑或会突然逃离。她从不会去主动招惹谁,也许并无任何依据,而我却执意的以为鹿与鹿之间不会发生争斗,宁愿相信她们在一起相互间很友好,在我心里,那是一种至高的完美,,,,,, 但我想象中的鹿似乎离人们很遥远,似乎只是在飘着漫天雪花的冬季,只有伴着圣诞老人,随着雪橇、雪犁以及叮铃铃的声响才会向我们走来,渐行渐近,而后又渐行渐远,那是在梦里,不真实。所以,生活中,我更多的会想到狗。 其实,也许我们并不自知,每个人都是自以为是的。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会自以为非呢?因为头脑指挥行动,我们当然要说正确的话,做正确的事,但是,我们自身的思维方式是否正确?人生观是否正确?这是不容忽视的大前提,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人生观指引下的言行,如果用相同的评判标准来衡量,正确与否势必会有差异。呵呵,也许与有的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有所不同,我觉得大多人是人心向善,人心向是的(至少我一直这样以为)。所以,自比为狗是因为站在我的角度看,狗是重情义的、是忠诚且愿意为人付出的,它符合我的是非标准,所以,我愿意是狗! 今年的大年初二,姐弟们又相聚在母亲那里,席间我又谈到了前几天自己看到的一篇文章,说到狗、猫一定有语言。台湾一位很有爱心的外科医生工作之余,常常给流浪猫或狗做阉割手术,因为在他看来是做善事,猫与狗已是流浪中,那么流浪的父母再生下流浪的后代岂不更加可怜?但是,每当他手术后周围的猫、狗会马上全部消失,所以我想说狗狗间的信息交流,而弟弟却认为这个医生未免太过自以为是,站在人的角度以为可怜的猫和狗就真的可怜了吗?如果从未被豢养过的动物自由自在的流浪,谁又敢说不是一种幸福呢?对于他的观点,我为之一震。 我对狗的认识源于高中。弟弟提到家里那只黄狗不是什么良种,普通的菜狗而已,但在当年,于弟弟、于我们全家的每一个人却有不同的意义。从我记事开始,印象中母亲一直不喜欢动物,而父亲一直在养着各种能养的鸡、鸭、狗之类的。父亲的不完美在于他会杀自己养的鸡,这是我至今也无法理解的。我也记得高中或是大一的暑假,回到当时在衡水工作的父母那里,便会和黄狗在一起,为此回津后很长一段时间还要处理狗传递给我和妹妹的,藏得很隐蔽的小活物。当时的衡水只有一条主要的大街和一条马路、一个百货商场、一个电影院。我家住在厂区宿舍,那是在铁道边,下了火车不用出站,跨过几条铁轨就可以到达的地方。那年夏天,似乎祖国正在和墨西哥建立某种关系,衡水地区唯一的那家电影院上映着两部墨西哥影片,一部是《叶塞尼亚》,而另一部叫做《冷酷的心》。忘了是厂子里的谁给了两张《叶塞尼亚》的电影票,我骑着刚刚学会的二八大梁自行车,带着妹妹直奔电影院,家里的那只黄狗跟在后边,一路上边跑边在树旁撒尿,如果不是弟弟的那篇《卡列宁的微笑》,我已全然忘记了那只黄狗当初是怎样把我们送到了电影院,而后又是怎样的边跑边回头的身影,,,,,, 狗永远是忠实于主人的动物,这一点还真不是只听奶奶说而已,除了自家养的黄狗外,我还见过不少狗,良种、劣种,只有主人遗弃它们的份儿,至今还真没见过它们自己易主的,猫则不然。但是黄狗算什么呢?是抛弃主人吗?显然不是,那不能算是易主,因为狗与人之间并不具备平起平坐的关系,永远注定了一方被另一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,而只有当一只狗和另一只狗在一起,即使二者相互间差异再显著,那也是同类,它们的交往才是真正意义的实现自我价值,成功与失败、相聚与分离才能算得上是“自我理想”的实现(说到此,我又要对狗儿们说声对不起啦,因为依然沿袭了人的意识,没有办法,今生我不是神马别的东西,而是人啊),也许这就是当初我家阿黄为什么会离家,又为什么最后会丧命棒下的真正原因吧。那么如果我们不是狗,我们又怎会知道阿黄,在弥留之际的感受呢?!此刻,人类中的一分子,我,尊重他!为了自己的理想而献身,也因此无限敬仰和怀念他! 人们养狗,多数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快乐而已,强调多数的原因,是因为少数人会收留残疾的流浪猫和流浪狗,对于这样的人我怀有深深的敬意,他(她)们的觉悟高于我。而对于另一些养狗的人们,我不想过多发表自己的评述,我只是愿意高看一眼养了狗且能始终善待它们的那些狗的主人。 如果说我愿意自比为狗,是由于在我看来这种动物天性中具备的不出卖、不背弃的特质,人与人间的交往是否应该寻找这样的特质呢?然而,多数人是做不到的,他(她)们习惯于角色的变化,且乐此不疲,他(她)们忽而要做一些人的主人,忽而又要做另一些的走狗,或者说连走狗都够不上,因为狗不会背弃,,,,,,呵呵,为什么人类中的很多分子连狗都不如呢? 所以,如果以动物自比,把自己比作狗,也算是不低的标准啦,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茜茜公主最后编辑于2011-2-25 14:00:54 |